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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机电产品进口申办的一般程序:
1 确定旧机电产品的商品编码
2 确定旧机电产品的监管条件.
3 确定旧机电产品是否属于强制认证(3C 认证)
4 确定该商品的有关备案商检机关.
注意:
外商投资进口旧设备在管理上的规定:
1 外商投资总额以内作为投资进口的新旧机电产品,免于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,但旧机电必须办理.
2 外商投资总额以内作为投资进口的新旧机电产品,免于办理装船前预检验备案,但旧机电必须办理
3 外商投资进口旧机电的法定检验与产品价值鉴定合并进行.
旧机电进口所需证件:
A 进口法定检验
B 进口机电许可证(旧)
C 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(我国四个驻外商检机构分别在:日本,香港.北美.欧洲<荷兰>)
D 进口口岸检疫局办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
E 如产品税号涉及到国家强制认证的需提供3C证书
F 如进口国为美,日,韩,欧盟等国家的还需提供IPPC(木质包装熏蒸证明)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 不适用《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》:
(一)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作为投资和自用进口新机电产品的;
(二)加工贸易项下为复出口而进口机电产品的;
(三)由海关监管,暂时进口后复出口或暂时出口后复进口的;
(四)进口机电产品货样、广告物品、实验品的,每批次价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;
(五)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。
机电一体化的主要发展方向如下:智能化、模块化、网络化、微型化、绿色化、系统化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办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:
①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额内自用进口新的机电产品;
②、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复出口的机电产品;
③、由海关监管,暂时进口的机电产品;
④、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机电产品。
外资企业哪几类用途的机电产品需要办证?
①、进口用于生产内销产品的生产配套件;
②、进口用于市场探索内销的;
③、进口旧机电产品的;
④、进口用于设备维修的;
以上就是进口旧机电产品进口的知识,在实际的操作中很多问题会不经意的出现,这时就要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应变能力去解决每一个问题,只要不是原则性的,一般性都没有什么问题的。
如果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我司—上海瑞亨进出口有限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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